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国台办:将与台湾有识之士就两岸关系和国家统一开展协商******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晓曦 王捷先)国务院台办11日在北京举行2023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发言人马晓光表示,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在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基础上,与台湾各界有识之士就两岸关系和国家统一开展广泛深入协商,加强交流对话,共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1月11日,国务院台办在北京举行2023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发言人马晓光表示,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在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基础上,与台湾各界有识之士就两岸关系和国家统一开展广泛深入协商,加强交流对话,共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中新社记者 张宇 摄至于如何决定协商人选,马晓光回应相关提问时指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我们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无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还是推进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进程,都离不开协商对话。我们的立场很清楚,愿在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基础上,推进同台湾各党派、各界别、各阶层人士就两岸关系和国家统一开展广泛深入协商。谁认同“九二共识”、真心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我们就跟谁协商对话。
回顾2022年大陆与台湾政党、团体以及代表性人士开展交流对话的情况,马晓光介绍说,相关交流对话不断凝聚共识,取得积极成果。一是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台湾地区有关政党和人士以各种形式表示祝贺;二是台湾有关政党、团体和代表性人士以各种形式积极支持、参与两岸交流活动;三是两岸城市交流保持热络。
此外,马晓光回顾总结了2022年的两岸关系。他表示,2022年,两岸关系复杂严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牢牢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和主动权,团结两岸同胞推动两岸关系向前发展,对台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他指出,新的一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和外来干涉,坚持团结广大台湾同胞,共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推进祖国统一进程,为共创中华民族绵长福祉而携手奋斗。(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